2006年11月16日,德国汉诺威大学景观规划系系主任、德国联邦环保和交通政策顾问Christina von Haaren教授和德国卡塞尔大学建筑学院景观与城市规划系景观规划教授、欧洲景观教育大学联合会(ECLAS)副主席Diedrich Bruns教授应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之邀,给北大师生分别做了一场关于“作为可持续发展工具的景观规划”和“流域洪水管理途径的战略环境评价”的精彩报告。
Christian von Haaren 教授首先介绍了关于德国景观规划和欧洲景观规划的问题。提出了景观规划的目标和要求就是在欧盟范围内促进欧洲景观的保护、管理和规划,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景观规划和管理中来。Christian von Haaren教授还强调: 在欧洲的很多国家,他们都有着悠久的景观规划的举动,很多的欧洲国家签署了《景观公约》,其目的就是为了促进欧洲的景观保护和管理规划。如果一个成员国签署和批准了这个公约的话,他们就必须要承担了一些法律责任和义务,他们要想办法提高公众的认识、合适的教育和培训项目、培训景观评估和景观方面的专业人员,他们还应该鼓励多学科项目的发展。同时还强调, 经由欧洲景观大会的批准,欧洲有超过26个国家承认了《景观公约》,景观保护和规划被引入法律并建立了相应的学术教育。
随后Christian von Haaren教授谈到发展可持续景观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建立环境建设的目标和先后顺序,健全参与景观的民主机制,以及确保景观规划实施的工具。演讲主要围绕景观规划的内容,作用和审美展开,以德国的景观规划为例,生动分析了景观规划在不同地区对土壤、水分、空气、气候、动植物系统、自然景观和文化处理方式。最后还从气候、地质历史与科学价值的高度评价景观规划的好坏。